扬州劳动工伤律师

一 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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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
2018年5月7日  扬州劳动工伤律师
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
  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五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劳动合同生效时间。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第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之日起生效。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没有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时间的,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24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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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刘飞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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