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主张工伤赔偿一定要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哪些情况下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法律是否有规定哪些情形不属于劳动工伤? 刘飞律师,江苏扬州知名律师,扬州劳动工伤律师,擅长办理劳动纠纷类型的案件。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求实的工
在现实中,意外是随处可见的,有时候员工在工作时间可能就会由于操作器械不慎受伤,此时在法律上是属于工伤的,而一旦发生工伤时,员工是可以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补偿的,工伤补偿的标准是需要根据员工的工伤伤残等级来定,因此员工发生工伤后是应当尽快申
现实生活中,在工作途中受伤的,可以申请工伤鉴定,此时员工就应当先去鉴定机构进行工伤登记认定,然后及时向公司申报工伤,然后去申请赔偿。可能还有人对于工伤报销条件以及项目不太了解,那么,工伤费用报销条件有哪些?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通常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或企业进行一定的赔偿,而这个赔偿通常也是有时间限定的,对于这些时间概念可能还有人不了解,那么,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注意哪些时间?其他有关工伤赔偿的期限是什么? 刘飞律师,扬州劳动工伤律师,现执业于
在现实中,若是在工作时发生工伤,就要有相关部门对员工的工伤做出认定,此时员工需要提交有关工伤的相关证明材料,然后才能进行索赔,但是有些伤残可能不属于法律的法定情形,所以就要提前了解一下法定情形以及申请工伤的注意事项,那么,认定工伤的法
众所周知,工作的时候难免会有意外受伤,而工作时受伤在法律上称之为工伤,而遇到工伤的情况,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工伤其实是可以申报工伤医疗费的,那么,个人怎么申报工伤医疗费?工伤赔付申报流程是什么? 刘飞律师,扬州劳动工伤律师,现执业于
如果劳动者因工伤原因遭遇工伤的,所在单位应该负责,进行赔偿。劳动者不仅可以获得医疗赔偿,还可以停工留薪以休养康复,有些工伤修养期还是蛮长的。那么,工伤期间停发工资是否合理?工伤康复期是多久?工伤康复期的工资怎么算? 刘飞律师,扬州
如果劳动者因工伤原因遭遇工伤的,所在单位应该负责,进行赔偿。劳动者不仅可以获得医疗赔偿,还可以停工留薪以休养康复,有些工伤修养期还是蛮长的。那么,工伤有哪些赔偿和待遇?工伤康复期间工资待遇?工伤康复期是多久?工伤康复期的工资怎么算?
2月20日上午,市交通运输局王骏局长一行调研扬州地方海事船检工作。王局长认真听取了地方海事局主要负责人关于2010—2012年工作情况和2013年重点工作的专题汇报,对扬州地方海事船检服务水上交通安全、保障水域环境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作出的贡......
近日,省环保厅出台《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约谈暂时办法》,将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纳入重点考核。市公路部门多举措扎实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并同步治理公路打谷晒粮工作。一是组建宣传队伍。协助干线公路沿线镇村通过宣传车、横幅、音频、宣传册、致村民一封信等形式同......
2015年11月3日,扬州泰州机场再添新航线,开通扬州至泰国、长春航线。“长春—扬州—泰国曼谷”航线每周四班,二、四、六、日由春秋航空公司执飞,采用空客A320客机。从泰国曼谷起飞时间为07:05,预计11:50抵达扬州泰州机场,随后13:......
S336海通都线K280+500m至K292+000m处双向路段出现坑塘、龟裂等路面病害,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路安全运行,于2013年3月22日至3月25日实施半幅修补维护,请过往车辆、行人通过该路段时,按照安全标志、施工标志,减速慢行。......
高温天气致“长三角”地区电煤需求量迅猛增长,京杭运河扬州段作为“北煤南运”主动脉,7月以来已累计通过电煤组船队120多个、电煤130多万吨,未发生一起电煤运输滞留和安全事件。扬州交通运输部门一是启动重点物资运输保障预案,畅通“绿色通道”,确......
7月23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局管项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半年工作会议在宿扬高速公路扬州段建设指挥部召开。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驻局纪检办主任陆新民、副主任李椿,扬州市交通运输局纪委书记马长辉出席会议,来自省内八个派驻项目纪检组负责人参会。会议代表们实......
4月10日,在扬州“烟花三月”的美好季节,我市邀请连淮扬镇铁路、宿扬高速、城市南部快速通道等百名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者家属,来扬与家人团聚,共享扬州建设成果。 此次邀请百名交通建设者家属来扬,主要是对建设者家属表示扬州浓浓的厚意与深切谢意。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