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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2018年5月7日
扬州劳动工伤律师
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依照《劳动法》第十八条和《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有:(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3)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利益的;(4)限制或侵害当事人一方基本权利,合同条款显失公平的。
文章来源:
扬州劳动工伤律师
律师:
刘飞
[江苏]
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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