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劳动工伤律师

一 刘飞
13401299561
劳工知识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2018年5月7日  扬州劳动工伤律师
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依照《劳动法》第十八条和《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有:(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3)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利益的;(4)限制或侵害当事人一方基本权利,合同条款显失公平的。


文章来源:扬州劳动工伤律师

律师:刘飞 [江苏]

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401299561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yzldpc.cn/news/view.asp?id=914075375971 [复制链接]
Copyright@2024 扬州劳动工伤律师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