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劳动工伤律师

一 刘飞
13401299561
劳工知识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
2018年5月7日  扬州劳动工伤律师
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七条规定,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无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文章来源:扬州劳动工伤律师

律师:刘飞 [江苏]

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401299561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yzldpc.cn/news/view.asp?id=914075375951 [复制链接]
Copyright@2024 扬州劳动工伤律师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