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劳动工伤律师

一 刘飞
13401299561
工伤认定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可发电子邮件申报工伤
2018年5月7日  扬州劳动工伤律师
    记者从荣成市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获悉,本月起,全市2624家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市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进行工伤报案。
  自8月1日起,市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开始向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2624家用人单位公布网上工伤报案的电子邮件地址(rc7515689@126.com)以及电子版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工伤事故报案表,这标志着荣成市在威海地区率先启用电子邮件工伤报案。
  据了解,工伤事故报案表上具有受伤职工姓名、受伤部位、单位名称、事故时间、经治医院等须填内容。参保单位如需进行工伤报案,可以在案发24小时内将填写好的报案表发送到上述电子邮件地址。在启用电子邮件工伤报案之前,参保单位进行工伤报案必须在案发24小时内拨打电话7515689,这种报案方式容易产生记录不准确等问题。实施电子邮件工伤报案后,相关部门将系统地整理受伤职工的伤情,并建立电子档案,方便受伤职工的后续报销。
  据市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工作人员介绍,原有的报案电话7515689仍在使用。如果用人单位遇到重大的、存在争议的工伤案件,在发送工伤事故报案表的同时,可以拨打电话与市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进行沟通。
    延伸阅读:工伤认定


文章来源:扬州劳动工伤律师

律师:刘飞 [江苏]

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401299561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yzldpc.cn/news/view.asp?id=914075375691 [复制链接]
Copyright@2024 扬州劳动工伤律师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