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劳动工伤律师

一 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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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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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怎么办?
2018年7月11日  扬州劳动工伤律师
  咨询者问,我在一家工厂上班,怀疑自己有职业病哮喘,向医院申请了诊断,但诊断结果说我没有职业病,我不服该怎么办?
  张宇晟律师答复,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四)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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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刘飞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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